晴時多雲

武漢肺炎影響出貨 律師:台商5步驟降低違約風險

2020/02/24 15:16

中國多個省市封城、停工,台商也被迫延後原先規劃的生產時程,恐導致違約、無法如期出貨。圖為富士康產線。(路透)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武漢肺炎爆發,中國多個省市封城、停工,台商也被迫延後原先規劃的生產時程,恐導致違約、無法如期出貨,台商應開始審視合約,討論是否可透過合約中的「不可抗力條款」,因應或降低可能的違約風險,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呼籲,企業可採5大步驟,以降低違約風險。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梁鴻烈及資深顧問林信宏表示,台商應審視合約中的「不可抗力條款」,此條款為合約中的免責條款,當發生無法預期、且不可歸責締約雙方情形時,可免除締約雙方因該情形所需負擔的違約責任。

林信宏指出,不可抗力條款所定義的不可抗力事由,一般會包括天災、暴動、戰爭、政府作為、罷工、恐怖攻擊、瘟疫及實施禁運等。不過,由於個別合約的不可抗力條款未必包括瘟疫或傳染病,因此,締約雙方在釐清因武漢肺炎疫情而衍生的違約責任時,應留意不可抗力條款的適用情境與範圍。

他表示,若合約任一方在不可抗力條款未明確納入瘟疫或傳染病的情況下,逕自以武漢肺炎疫情而主張適用不可抗力條款,進而停止履約,恐衍生爭議,甚至遭他方認定為違反合約義務,並請求損害賠償。

普華建議,因疫情未穩定,台商可採取5步驟避免合約風險,第1,檢視合約並了解其所載的不可抗力條款,是否適用於疫情及封城或停工而衍生的違約情況;第2,了解合約中是否有約定在主張不可抗力條款應踐行的相關程。

第3,了解合約是否要求約定主張不可抗力條款前應採取特定的風險減緩措施;第4,詳細記錄因疫情及封城或停工而衍生的違約情形。第5,追蹤與疫情相關的公告,例如中國國貿促進委員會在1月30日指出,其鼓勵任何因疫情及封城或停工影響而違約業者,可向其申請「不可抗力事由證書」,以協助受影響的業者減輕違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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