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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電商今年起全面開發票 1年發票將暴增2.7億張!

2020/01/02 15:06

目前已有39家境外電商開立發票,包括美國Apple(見圖)、Google等大型跨境電商都已開立發票。(彭博資料照)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2020年起,所有跨境電商都必須依規定開立發票,台北國稅局統計,現已有39間境外電商合規,包括Google、Apple、Uber、Amazon、Facebook、Spotify等大型電商,預估每年可多開2.69億張發票;至於其餘跨境電商也將陸續導入,國稅局後續將對未導入者依法查核。

依規定,原本自去年元旦起,年銷售額超過48萬元的境外電商營業人,應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且需全面開立雲端發票,但基於我國統一發票制度具獨特性,又考量該等業者全球化經營,配合開立雲端發票須修改作業系統費時等因素,因此放寬規定,延後1年輔導期,也就是說,今年元旦起,所有跨境電商都要開立發票,目前已有39家境外電商開立發票。

台北國稅局統計,截至今年1月1日止,在台辦理稅籍登記的境外電商家數共133家,扣掉13家已非營業中的跨境電商,依規定營業中的120家,今年全面都要開立雲端發票,初估1年發票量將可增加2.69億張。

根據財政部網站,目前已有39家業者已按規定開立發票給消費者,包括Google、Apple、Sony、Amazon、Uber(含叫車及外送)、Facebook、音樂串流平台Spotify等。

國稅局表示,目前未開立發票的跨境電商,有些是因為訂閱服務繳費期間在每月中或月底,只要在收款前有開立發票,可免被開罰;若仍不開發立發票,將依據「營業稅法」規定,就所漏稅額處5倍以下罰鍰(不超過100萬元)或依據「稅捐稽徵法」規定,從重處罰。

國稅局也提到,「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若漏開發票,1年內被查到3次者,將會勒令停業,但目前此規定還需要與法務部及NCC進行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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