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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裁罰 大同外資「維家」:不賣股要訴願求償

2019/01/18 14:49

遭金管會裁罰,大同外資股東維家聲明合法,不賣股要訴願求償(記者李靚慧攝)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金管會昨(17)日宣佈,中國「龍峰國際」透過5個外資帳戶買入大同股票,予以裁罰並限期賣出。其中遭罰的「維家」負責人WEI CHANGYUAN,今日委託律師傅文民發布聲明表示,維家及他本人與龍峰無關,他是香港永久居民,也是大同合法股東,不會出脫大同股票。

 WEI CHANGYUAN更表示,金管的裁決違法偏頗,已損及維家權益,將提訴願救濟,並對金管會、相關承辦人員聲請賠償。

 根據金管會調查,龍峰國際透過維家置業等5個FINI帳戶買入大同股票達18.01%,裁罰龍峰國際及負責人共402萬元,並要求半年內出清。

 律師傅文民今日轉述維家置業負責人WEI表示,WEI是英屬維京群島Danielson Creation公司的負責人,去年12月14日向香港人士林美欣購買維家置業100%股權,進而持有大同股票,相關的轉讓合約、資金來源、匯款水單、收迄證明、香港公司登記文件全都提供金管會,證明現在的維家與龍峰毫無關係。

 傅文民轉述WEI的說法表示,他是香港永久居民,以香港的資金買下維家置業,他不清楚原來的維家股東與龍峰有何關係,但相關的文件可以清楚證明他不是中國人,買維家的股款也不是中國資金,是完全合法的外資;金管會視若無睹,明顯偏頗裁決違法,他將訴願到底。

 律師傅文民強調,金管會的違法裁罰對象是龍峰國際,和維家及WEI先生無關;WEI先生是大同的合法股東,沒有限期賣出的問題,不會出脫大同股票,也將依法行使股東權利。

 WEI在聲明中更質疑,台灣推動資本市場國際化,金管會卻選擇性執法,開倒車百般阻撓合法外資投資台灣;如果金管會違法處分造成維家及他本人權益受損,將依法對金管會、相關承辦官員求償及聲請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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