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A小姐炒房想逃稅710萬,但得知將被管收後馬上繳清。圖為新北地院。(資料照)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納稅義務人A小姐利用人頭購買不動產未申報,採用離婚脫產等方式涉嫌逃稅,欠繳總額超過710萬元,也不理會國稅局發送的輔導申報函,不過A小姐知道自己將被「管收」後,就馬上繳清所有稅款。
《蘋果日報》報導,A小姐利用人頭購買不動產,卻沒有申報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就算國稅局發函通知,她也不去申報,因此國稅局核定應納稅額後開罰。
可是A小姐為了逃稅,涉嫌脫產,把名下不動產贈與配偶後離婚,並把存款400多萬元領光。
國稅局原本核定本稅190萬元,但加上重罰2.5倍本稅、滯納金和利息等項目後,總額達到710多萬元,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因此傳喚A小姐到案說明,但她仍不配合,只好向新北地院聲請管收。
報導稱,A小姐知道自己將被拘提管收後,就把所有稅款立刻繳清了。
官員表示,納稅義務人欠稅若經強制執行,應在街或通知書後到執行分署說明,若不克前往應申請延期,但若拒絕到場說明,就會被強制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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