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怕搞丟水電帳單? 用這招存電子發票輕鬆兌獎

2016/02/23 21:19

民眾可以選擇使用「載具歸戶」的方式,儲存水電瓦斯公用事業開立的「電子發票」,以避免搞丟帳單而無法兌領獎。(經濟部提供)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財政部規定,水電瓦斯等公用事業自今年1月1日起,一律得開立「電子發票」,為了兌獎,民眾繳款後只得繼續保留帳單。對於已經擁有「電子發票載具」的民眾,其實也可以選擇使用「載具歸戶」的方式,儲存公用事業的電子發票,以避免不小心搞丟帳單導致無法兌領獎。

發票兌領獎採「認條碼不認人」原則,遺失帳單相當於傳統遺失發票,未持有單據者將喪失兌領獎的權益。(翻攝自台灣電力公司網站)

根據財政部規定,公用事業產製的繳費通知單或已繳費憑證,要印製「載具類別編號(含條碼)」及「載具號碼(含條碼)」;其中的載具號碼便可以用於「載具歸戶」。目前在公用事業的網站上,皆設有「電子發票專區」,只要備妥帳單及電子發票載具(自然人憑證或手機條碼),在「發票歸戶」的頁面中填入年期別、載具流水號、檢核碼,就能順利存好電子發票,甚至還能直接捐出電子發票。

公用事業開立的「無實體電子發票載具號碼」,除了能兌換一般收銀機發票的獎項,還有10組百萬元、5000組2000元的專屬獎可以對獎。此外,財政部也預計在今年3月後,提供使用帳戶轉帳的民眾,能夠申請將代繳帳戶直接設定為匯款帳戶,屆時便會在通知用戶中獎時,直接將獎金匯入指定帳戶。

雖然公用事業帳單上印有使用戶的資訊,電子發票的兌領獎仍和一般收銀機發票相同,採「認條碼不認人」原則。因此,遺失帳單等同於傳統的遺失發票,未持有單據者將喪失兌領獎的權益。至於得知是否幸運中獎,除了等待公用事業主動通知外,也可以在公用事業的網站上主動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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