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房地合一助漲人頭公司炒房?財政部:不至於

2015/05/14 15:16

行政院版「房地合一課稅草案」出爐,將個人出售持有一年內房地稅率提高為45%,拉開與營所稅的差距,外界擔心將誘發個人炒家成立一人公司套利。(本報資料照)

〔記者邱柏勝/台北報導〕行政院版「房地合一課稅草案」出爐,將個人出售持有一年內房地稅率提高為45%,拉開與營所稅的差距,外界擔心將誘發個人炒家成立一人公司套利。財政部表示,以法人名義買賣房地,除了無法享有長期持有及自住免稅等優惠外,還須加徵營業稅,盈餘分配股東也須繳納所得稅,實際差距並不如外界所想那麼大。

財政部表示,營利事業出售房地所得,除按17%繳納營所稅外,也須負擔5%營業稅;盈餘分配股東時,股東也須按稅率級距5%至45%繳納綜所稅;未分配盈餘,則須加徵10%營所稅,且營利事業出售房地,無法享有長期持有優惠、及出售自住房地獲利四百萬元以下免稅,應可避免一人公司炒房。

安侯建業(KPMG)會計師許志文也表示,以法人名義買賣房地,盈餘若要分配股東,股利須併入股東綜合所得稅,並按稅率級距5%至45%納稅;且二稅合一稅額扣抵減半後,可抵稅的部分更少,實質稅率比出售持有二年至十年房地,稅率廿%來得高,因此不至於會出現炒家成立一人公司避稅的情形。

不過,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表示,行政院的房地合一版本趨嚴,雖值得肯定,但仍有不盡理想之處,例如稅率高低是以持有時間長短,而非以所賺取的利得多寡來決定。換言之,房地產買賣不考慮賺多賺少均採用單一稅率,較不符合公平原則。

張金鶚也批評,行政院以「慎重」為名,指示財政部於北、中、南三地召開公聽會,但法案攻防是在立法院,實在沒有必要再開公聽會;此外,房地合一送立院後,可能還會受到利益團體的壓力,他擔心最後又是「高舉輕放」,未來投資炒房亂象依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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