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所得比=中位數房屋總價÷家戶年可支配所得中位數
→代表需花多少年可支配所得才買得起一戶中位數房價住宅;數值愈高代表房價負擔能力愈低,需花更多年所得才能買房。
☆貸款負擔率=中位數房價每月攤還額÷家戶月可支配所得中位數
→主要以20年期本利均等攤還方式,貸款成數為7成,計算每月應償還本利,再以應繳本利除以家戶可支配月所得;比率愈高代表房價負擔能力愈低。
☆評量標準
貸款負擔率<30%表示可合理負擔
30%≦貸款負擔率<40%表示房價負擔能力略低
40%≦貸款負擔率<50%表示房價負擔能力偏低
貸款負擔率≧50%表示房價負擔能力過低
(記者高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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