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涂鉅旻/台北報導〕台北市「囤房稅」五月開徵,柯市府決定將建商持有成本納入考量,新成屋一年內如未出售,只需課二%房屋稅,外界正反評價不一。台北市長柯文哲昨說,此舉非更動稅率,而是調整起徵日期,北市初步規劃,建商新成屋取得使用執照一年內,照原稅率收費,若一年後賣不出去,就課三.六%的囤房稅。
「囤房稅」是在前郝市府副市長張金鶚時,依房屋稅條例第五條稅率修正,將北市非自用住宅房屋稅率依持有戶數多寡,從一.二%倍增到二.四%或三.六%。對北市府更改做法,張金鶚日前痛批,「柯P一邊說要打房,卻一邊又給建商優惠」。
財政局解釋,這次房屋稅修法是為了提高非自住房屋持有稅負,但為考量租稅課徵合理性,僅給予新成屋一年期限採較低稅率,如已售出或一年後尚未售出者,就立即恢復原適用稅率;新成屋於一年內未售出負擔二%稅率,已比修法前住家用稅率一.二%、修法後住家用最低法定稅率一.五%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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