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為強化本國銀行風險承擔能力,金管會鼓勵國銀將「放款覆蓋率」達到一%以上,在計算上,為減輕銀行增提準備金的壓力,國銀對政府債權擬不用列入「放款覆蓋率」計算;此外,「第一類放款覆蓋率」也將給予三年緩衝期。
所謂「放款覆蓋率」是指銀行的「備抵呆帳準備金」占「總放款」比率,為評估銀行品質的重要指標,該比率愈高,代表承受呆帳之能力愈強。
金管會期望銀行明年放款覆蓋率達一%以上,但不強制規定而採「差異化管理」,也就是達到目標的銀行,金管會可以多核准國銀提出申請業務。
金管會表示,目前正研議「政府債權」不用計入放款覆蓋率,若放款金額減少,國銀增提準備金的壓力就可減輕;金管會銀行局指出,政府債權即銀行借放給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款項,根據統計,目前國銀對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總放款約一.五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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