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欣恬/專題報導
因應2026年接軌IFRS17(國際會計準則)和ICS(新一代清償能力),壽險業去年起積極發債,以國內4大壽險為例,今年第一季已相繼發行10年期以上的「次順位公司債」合計1,130億元,超過去年全年發債規模。
資產管理業者指出,歐洲保險公司為提升自身的資產管理能力,會定期發行債券;預期台灣壽險業在順利接軌後,可能也會走上定期發債的道路。
金管會去年4月開放保險業發行10年以上、具到期日次順位債,可計入第2類資本。據統計,去年6大壽險合計發債1,100億元,依序為國泰人壽350億元、富邦人壽250億元、南山人壽150億元、台灣人壽與新光人壽皆為130億元、凱基人壽100億元。
而今年第一季,6大當中,已經有4家相繼宣布發行新一波次債,包括國泰人壽、新光人壽、南山人壽及富邦人壽,額度累計高達1,130億元;其中,國泰人壽和南山人壽都創下自身最大發債規模的紀錄,分別達500億元、300億元。
六大壽險 今年僅差兩家未發債
因此,外界預期,今年6大壽險都會加入發債行列,寫下史上整體壽險業發債高峰。
富達投信指出,發行次級債一直是歐洲保險公司用以提高償付能力的方法之一,目前台灣保險公司也同樣透過發債來提升自身的資本管理能力。 維持健康的償付能力比率是保險公司的關鍵績效指標,也是對投資者展現自身實力的方式之一。
2026年接軌新制後,壽險公司的清償能力雙指標將由現行的RBC 200%和淨值比3%,改為ICS 100%和淨值比3%,而外界估接軌新制的資金缺口,恐上看9,000億元。
歐洲保險公司為提升自身資本管理能力,加上歐盟保險指令Solvency II的規範,業者會制定強而有力的資本管理計劃,除了調整業務結構和增強資產負債管理能力外,更進一步定期發行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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