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使照還要保存登記才能交屋
新案待售期最起碼也要4年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對於「囤房稅二.○」建商餘屋一年內擬適用下限稅率二%,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楊玉全表示,這並不合理,因為正值房市景氣循環,目前房市買氣都冷下來,不太可能一年內就把餘屋賣光,待售期最起碼也要四年,待售期間的稅率應該回到一.五%才合理。
現行「房屋稅條例」規定,住家用房屋分為「自住」及「非自住」,自住房屋稅率一.二%,非自住房屋稅率一.五%至三.六%,由各縣市訂定差別稅率,俗稱「囤房稅」。「囤房稅二.○」改採「全國歸戶」,單一自住一定金額以下稅率降至一%,非自住稅率調高為二%至四.八%,其中建商餘屋兩年以內稅率二%至三.六%、兩年以上稅率二%至四.八%。
建商是房屋生產者 餘屋目的非囤房
楊玉全說明,建案拿到使用執照後,還要保存登記後才能開始交屋,這些都需要作業時間,但新制卻在拿到使照後就開始課囤房稅,實在不合理。
因此,不動產全聯會提出三點聲明,首先,建商不應該和囤房族群一視同仁適用最高稅率四.八%,因為建商是房屋生產者,並不是囤房者,建商餘屋的目的與本質和囤房族群不同。
一年內適用2% 只是較低懲罰稅率
再者,囤房稅對建商來說根本就是「懲罰稅」,而且還分階段來提高稅率,而所謂一年內適用二%,只是在第一階段選擇用比較低的懲罰稅率,建商餘屋稅率應該回到一.五%才合理。
最後,近幾年政府鼓勵建商先建後售,卻又端出「囤房稅二.○」的懲罰稅,形同建案拿到使照便開始課懲罰稅,主張新案待售期至少要四年以上。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