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揪肥貓」的上市櫃董事薪酬強制揭露,主管機關增添3個新條件擴大適用範圍,預計要再新增253家。有人認為,讓董事薪酬「全都露」,只能讓公司肥貓「現形」,也無法趕走坐擁高薪的董事,效果相當有限;不過,這些都是上市櫃公司,必須接受投資人檢驗,對公司形象肯定大有影響,甚至不利股價表現。
上市櫃公司「肥貓條款」或「揪肥貓」,其實2020年就已實施上路,當時考量若上市公司虧損、但董事卻坐領高薪,應該「全都露」讓投資人了解,目的希望達到以「市場機制」促使公司訂定合理董事酬金。
現行揪肥貓條款有六大適用條件,主要包括:過去3年公司曾經虧損,既然公司都賠錢,董事薪酬到底領多少?公司治理評鑑屬最後一級距,也就是最後20%的公司,無論有無賺錢,公司表現績效不佳,也要揭露個別董事薪酬等。
而擴大適用的三大新規定,包括:公司有獲利但基層員工卻沒加薪;獲利衰退但董事反而薪酬增加;以及公司治理評鑑排名在後面35%等。換言之,揪肥貓條款適用範圍從原本財務虧損,已經擴大到公司治理排名後段班,也得乖乖在年報上揭露個別董事薪酬。
若一家上市櫃公司營運正常、獲利良好並且公司治理佳,董事薪酬揭不揭露,其實根本都不影響;根據統計,依照現有規定而揭露個別董事薪酬有652家,但另外有高達294家是主動自願揭露,因此合計有946家公司。
也就是說,「肥貓條款」期待發揮目的,是針對一些公司表現不佳,但董事薪酬卻領飽飽,希望透過市場機制、給公司一些壓力來調整,至少把公司高層薪酬「全都露」,給投資大眾來公斷一下是否合理。(王孟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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