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再生能源間歇性特色須搭配儲能設施,但國內儲能案場屢傳因抗爭而卡關;經濟部能源局表示,近期將找業者座談,釐清遇到的難題。另,為強化儲能安全規範,標檢局去年底公告「戶外儲能案場專案驗證制度」,在設備、電氣、消防等三大面向把關,且每兩年需重新檢測,換證後才能持續營運。
對儲能案場幾乎成為新的鄰避設施,有業者建議提供電價優惠等誘因;能源局長游振偉表示,儲能是一種設施,可在合理制度下討論,不是都要用回饋機制解決。另也會與業者座談,了解實務上的困境,並協助排除。
而為提高儲能設施安全性,標檢局去年十一月十四日已公告「戶外儲能案場專案驗證制度」,案場要參與台電電力交易平台、光儲合一等,須符合相關規範。
官員說明,首先是在設計階段審查,並進行現場允收試驗,通過才能拿到自願性產品驗證(VPC),而每個階段還包括設備、電氣、消防等三種不同安全面項的審查;VPC每兩年就要換證,須重新檢驗以確保設備、電氣、消防安全沒問題,未通過就無法在電力交易平台上做生意。
相關驗證制度去年底上路,針對已運轉儲能案場,給予半年寬限期,必須補做現場允收試驗;官員強調,最晚兩年半後,所有儲能案場都要取得VPC,才能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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