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子苓、鄭琪芳/台北報導〕行政院會通過「產創條例」第十條之二草案,拍板「台版晶片法」,提高研發投資抵減等優惠。對此,學者均給予肯定,認為將促進業者投入先進製程研發,讓台灣半導體產業維持全球第二大的地位。
中經院博士馬毓駿表示,在疫情及美中科技戰的背景下,台灣半導體產業在全球能見度提高,世界各國也瞭解到晶片的重要性,美國、歐盟、日、韓都陸續提出鉅額補助或擴大租稅優惠,以強化半導體產能,特別是針對先進製程。
馬毓駿指出,這些情勢對台灣既有的國際供應鏈地位有所影響,因此,這段時間政府積極和半導體、電動車業者溝通,以瞭解什麼方式能夠協助業者擴大投入研發,最後決定提高租稅優惠。
他強調,半導體業每跨過一個製程,投資金額都是數倍規模,政府提高租稅優惠,能夠提供業者誘因,提高在先進製程的研發及相關設備採購。
對半導體根留台灣 相當有效
台經院產經資料庫研究員暨總監劉佩真也肯定,「台版晶片法」可視為利多政策,台灣半導體廠在研發或投資都能直接抵減,業者成本可望降低,該法案不只對於半導體廠根留台灣相當有效,也能協助台灣半導體產業維持全球第二大的地位。
為何法案是提供租稅優惠而非補貼?馬毓駿分析,通常產業沒有獲利或沒有發展性才需要補貼政策,例如歐盟及日本的半導體業先進製程較無基礎,必須透過鉅額補貼刺激業者投入;台灣半導體業發展相對成熟、也有獲利,且先進製程領先世界各國,較沒有補貼的必要性,因此採租稅優惠。
「台版晶片法」預計明年上路,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林巨峯提醒三大重點,包括:適用對象不限產業,除半導體外,電動車、5G、低軌衛星等都入列,且若外商在台設子公司進行研發製程等,也可適用;研發支出不得重複適用其他租稅優惠,如「產創條例」第十條研發投抵、第十二條之一研發費用加倍減除等;兩項投資抵減均有上限,且需於當年度抵減,未抵減餘額在往後年度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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