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董事長郭台銘。(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卓怡君/台北報導〕前「鴻海功臣」謝冠宏因秘書誤植請假日,導致人已在飛機上的他,雖接到董事長郭台銘來電要求下機回公司開會,卻因艙門關閉下不了機,事後遭開除;謝不服,提告鴻海要求給付員工紅利與資遣費。一審判鴻海須給付一九○萬元工作獎金,二審改判給付資遣費一五○萬元與二三五張鴻海股票,最高法院本週三駁回上訴,鴻海敗訴定讞。對此,鴻海表示,尚未收到法院判決書,無法評論。
謝冠宏進入鴻海集團近十年,從特別助理被提拔到鴻海新綠數事業群總經理,曾是富士康事業群最年輕總經理,被外界譽為郭台銘左右手。
判決指出,謝冠宏原定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至二十五日赴日為女兒處理就學事宜,因秘書少幫謝請二十二日的假,當天公司開會,郭台銘見謝不在,當場以擴音方式打電話問謝人在哪,謝稱「人在飛機上」,郭給謝兩條路,一是「馬上下機返回開會,明天再去」,二是「如果沒有回來,就再也不用回來」,要謝自己評估。謝冠宏不斷求情,但飛機艙門已關閉無法下機,郭稍後當眾宣布開除謝。
謝冠宏認為,秘書雖誤植假期,但他早於當月二十日就向郭台銘補請休假,郭隔日還以專機將他載回台北,他以為郭已同意他二十二日休假;且因機艙關閉無法下機,非刻意違反指示,郭違法解雇,應給付他工作獎金、資遣費。
鴻海反駁說,謝冠宏平日上班無須簽到打卡,兩造間非勞動契約,而是委任關係,不適用勞基法相關規定,且謝未達工作目標,無權要求股票紅利;最高法院本週三判決鴻海敗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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