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表示,今年3-4月期統一發票,初步統計共開出14張千萬特別獎發票,以及13張兩百萬特獎發票。(記者吳佳蓉攝)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3-4月期發票已在5月25日開獎,中獎發票即日起開始兌獎,財政資訊中心提醒,公用事業兌獎步驟已大簡化,3-4月期的水、電、瓦斯、電信等公用事業發票若中獎,可直接至郵局去領獎,不需先跑超商印出紙本中獎發票再領獎。
財資中心表示,去年元旦起,水、電、瓦斯及電信等公用事業加入開立發票行列,並採無實體電子發票方式開立,發票主要是雲端儲存在帳單上的「變動性載具號碼」中;每期開獎後,公用事業會主動以簡訊、電子郵件通知民眾中獎。
財資中心指出,過去的兌獎步驟是,民眾需先到超商,在多媒體事務機(如i-bon)上輸入帳單上的變動性載具號碼,印出紙本中獎發票,才可到郵局領獎。但為進一步落實無紙化,並提高領獎便利性,從3-4月期帳單起,兌獎方式更簡化,民眾收到中獎通知後,只要填妥帳單上的「領獎收據欄」,就可直接拿紙本帳單至郵局領獎,免再跑超商。
財資中心表示,從昨日起,3-4月期中獎發票就可開始領獎,領獎期限至9月5日止,凡帳單抬頭為3-4月的紙本公用事業帳單,皆可直接到郵局領獎。1-2月期公用事業發票,現雖仍在領獎期限內,但仍得先至超商印發票、再到郵局兌獎,提醒民眾不要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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