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家大總管吳豐富。(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非法調度三億美元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特偵組偵辦中信金控三億美元掏空案,前天聲押辜家大總管吳豐富、中信管理處前經理張友琛,認吳、張涉非法調度中信資金三億美元(約九十六億台幣),層層轉匯至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個人名義投資的海外公司與個人帳戶,涉觸犯金控法、證券交易法等罪,訊後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前晚漏夜開庭六小時,認定二人涉嫌重大,有串證、滅證之虞,昨裁定二人收押禁見。
北院裁定指出,二人雖皆否認犯罪,但特偵組從中信員工的指證和通訊紀錄發現,吳豐富在特偵組六月發動搜索前,就提前整理資料與碎紙,有事實足認在湮滅證據;且吳對投資資金的調度事宜,說法與其他共犯、證人供述有明顯出入。
兩人疑與逃亡共犯串證
裁定又指,今年六月八日吳豐富第一次被約談偵訊、以一千五百萬元交保後,立即聯絡其他共犯的律師,了解偵訊內容;吳也曾寄電子郵件、打電話,與逃亡海外的共犯、紅火負責人歐詠茵聯繫,內容談及中信資金調度話題,顯示有串證之虞,且吳涉犯證交、金控二法、金額逾億元的重罪,有必要羈押。
張友琛方面,法官認為,張與另一名逃亡海外共犯、中信銀證券投顧前董事李聲凱有電話聯繫,談話內容提及案情;且多次與歐詠茵、紅火另一負責人黃汝強以電子郵件往返聯絡,談論辜仲諒個人投資的公司資金調度,有串證之虞。
搜索前碎紙滅證
特偵組並指控,八月初約談張,張訊後立即向中信集團某位高層當面報告偵訊內容,並疑與該高層串證,勾串其中四八五○萬元的去向;且張友琛疑藏匿或湮滅歷次匯款的傳票、簽辦單、董事會會議紀錄等重要文件證據,有滅證之虞。
特偵組調查,中信金控集團於二○○三至○七年間,以子公司境外投資名義,將中信集團資金層層轉匯至辜仲諒等人掌控的私人帳戶,作為個人投資的資金,金額約三億美元,吳、張居間調動資金,掏空公司資產轉為辜仲諒等人的私人財產。
特偵組六月針對中信、國寶集團發動首波搜索,當時諭令辜仲諒一億元交保,並聲押國寶總裁朱國榮獲准,本月初裁定延押朱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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