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歐宇祥/台北報導〕公平會今日公告,日倍增有限公司(原名為「愛美全球事業有限公司」)因從事多層次傳銷,但變更傳銷制度卻未事先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7條第1項規定,遭公平會重罰50萬元罰鍰。
公平會說明,日倍增在去(2024)年報備從事多層次傳銷,主要銷售食品、美容保養品等商品,但遭民眾反應,該公司在去年7至8月舉辦「愛美全球台灣會員獎勵越南5天4夜旅遊活動」、今年2月至5月舉辦「全球分紅【VV1】獎勵方案」,都未事先報備,涉有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定。
公平會調查發現,日倍增公司舉辦獎勵越南旅遊活動、以及全球分紅獎勵方案,均屬傳銷制度之內容,應事先報備,方可實施,並考量日倍增公司因本方案之購買經營權金額大,招攬參加人數多,對市場有一定影響,因此裁罰50萬元。
公平會再次提醒,已有多件傳銷事業變更傳銷制度、卻因未事先報備而挨罰的案例,提醒相關事業「從事多層次傳銷一定要先報備」,倘有相關問題也可事先諮詢公平會,避免違法。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免費訂閱《自由體育》電子報熱門賽事、球星動態不漏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