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新光金控搶親大戲,又有新變化!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今天首度對媒體回應新光金合併議題,其中,他透露,中信金日前送件公開收購新光金申請案,但9月4日已經要求補件,至今尚未收到補件;換言之,原本依法規定9月16日是最後期限,將往後計算,假如明天馬上補件,最後准駁期限日將延至9月24日。
外界高度關切,主管機關金管會對於「新新併」及「中新併」的態度與立場為何?
近日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始終未正面說明,他今天首度回應,因為審查中的個案,程序都在進行中,身為主管機關的首長,不宜輕易對外說明。
另外,他今天坦言,已經在本月4日要求中信金必須補件,目前還沒收到回函;至於補件是否有最後期限日?何時才能決定公開收購准駁,他表示,還必須等中信金的回文時間。
根據金控法第36條規定,「金控公司投資國內事業,主管機關自申請書件送達之次日起,15個營業日內,未表示反對者,視為已核准」。假如有補件的情況,就暫緩計算,等到補件再重新起算。
中信金當初是8月26日遞件,金管會原本應在9月16日之前批准;如今出現補件狀況,假如中信金明天(11日)能夠趕快完成送件,等於金管會最遲要在9月24日之前准駁。
也就是說,若中信金明天仍無法回程補件,金管會准駁最後期限,就繼續再延後。
至於為何中信金被要求補件?莊琇媛也透露,主要有兩大原因,第一是要求中信金必須提供關係人持有股票狀況,也就是手中目前持有新光金的股權的細項極狀況。
第二是中信金的送件內容,對於未來合併後的展望,雖然有提供財顧公司的意見,但是,沒有中信金自己的評估及看法,金管會要求必須補齊。
莊琇媛也強調,對於金融機構整併,金管會將依法進行審理,她說,無論是合意或公開收購(非合意併購),「最終還是要合意」,並且考慮多方關係人,包括:客戶、員工等。
由於市場人士多認為,中信金團隊事前已經拜會過金管會,雙方可能有一定的默契,應該沒有補件問題;但不料,竟意外出現補件狀況,讓整個金融併購大戲,將往後拖延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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