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欣恬/台北報導〕法院28日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國發會主委劉鏡清表示,目前因為資訊不夠明確,的確有業者對此感到憂心;而對於同樣三讀通過的刑法「藐視國會罪」,官員如有虛偽陳述可能因此入獄,劉鏡清說「已跟太太講,要有心理準備」。
國發會劉鏡清今受邀至立院經濟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立委邱議瑩指出,國發會的業務報告中,許多篇幅提及IC設計跟產業鏈供應問題,AI伺服器、IC產業鏈,不只是台灣的經濟命脈,也是台灣的國安命脈。
邱議瑩表示,根據立院5月28號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中,第48條規定法人、人民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若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立法院調閱文件、資料及檔案,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改正為止。
邱議瑩指出,第59條還進一步規定聽證人員不得拒絕,無正當理由缺席拒絕表達意見、拒絕證言、拒絕提供資料者,按次處罰 。
邱議瑩詢問劉鏡清,如果立委要求IC設計的產業業者提供資料,可不可以不提供?如果要求輝達提供產品研發流程、高科技製程流程,能不能不提供?要求台積電、聯發科、日月光提供全球佈局,能不能不提供?劉鏡清坦言,目前按照條文來看好像是不能。
劉鏡清說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可能造成的影響的確是必須要注意的,他說自己私底下有詢問一些廠商 ,認為主要關鍵是在於目前訊息不夠明確。訊息越模糊業者越擔心 ;從來沒有過、第一次發生也會擔心,所以他認為目前因為訊息不明確,業者有擔心的地方,會不會影響產業,還要再多觀察。
劉鏡清說,如果將來有施行細則,或更明確的說明,內容讓業界覺得適宜的話,影響應該就不大;但是如果沒有比較明確的施行細則去執行的話 ,訊息模糊的話,可能會有一些擔心。
劉鏡清也提到,確實有業者主動打給他表示憂心,因為有內部營業秘密的問題,提供給立院可能會被開除;他指出,國發會有責任要溝通,也會主動和各外商協會溝通,表達如果遇到困難,國發會會盡量幫忙協調和釐清。
而對於立法院會28日三讀修正通過刑法部分條文,增訂藐視國會罪,規定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的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劉鏡清說,已跟太太講,要有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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