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立法院法制局發布報告表示,我國金融業營業稅採總額方式課稅,與國際間的作法並不相同;若以各產業間的稅負公平性來檢視,因金融業不能扣抵進項稅額,金融業營業稅稅率5%,稅負相對較為偏重;因此,若能調降金融業營業稅率,應有助金融業競爭力及稅負公平性。對此,財政部表示,審慎評估金融營業稅調整,尚在研議中。
立法院法制局發布「從比較法論我國金融業營業稅之修法方向」議題研析,報告指出,營業稅收本屬統收統支,現行將金融業營業稅2%稅收撥入金融業特別準備金,限定用於解決金融問題的用途,不但破壞了原有營業稅制的完整性,更扭曲銀行存款保險準備制度的正常功能;畢竟,各產業均宜自負盈虧之責,否則即有失其公平性及正義性。
報告指出,據財政部試算,金融業營業稅稅率若由5%降至2%,因自2025年起稅收全進國庫、不再撥入特別準備金,兩者相抵後,對國庫並不會造成稅收損失。
根據統計,2022年銀行、保險本業營業稅3%進國庫部分約265億元,金融營業稅挹注特別準備金約303億元;因此,若銀行、保險本業稅率降至2%,但金融營業稅不再撥入準備金,國庫將可增加稅收約38億元;不過,2023年繳入國庫369.7億元、撥入金融業特別準金355.8億元,若銀行、保險本業稅率降至2%,但金融營業稅不再撥入準備金,稅收約減少1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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