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囤房稅2.0」將於今年7月起上路,明年5月正式開徵,其中單一自住房屋現值一定金額以下稅率由1.2%降至1%。財政部今邀集地方政府討論單一自住現值基準,初步研擬按各縣市符合要件房屋依現值由高至低排序,以最高1%或0.5%的次一戶現值為基準,即各縣市單一自住房屋99%或99.5%可適用優惠稅率,後續將由各縣市核算排除1%及0.5%後,回報財政部再拍板。
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俗稱「囤房稅2.0」的「房屋稅條例修正案」,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由1.5%~3.6%調高為2%~4.8%,改採全國歸戶、全數累進,自住房屋稅率維持1.2%(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限3戶);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僅持有1戶且供自住(排除房屋現值超過一定金額),稅率由1.2%降至1%。財政部估算,單一自住稅率調降,約310萬戶受惠、減稅利益約23億元。
財政部今邀地政府討論單一自住現值基準計算方式,據悉,財政部原本擬參考地段率、房屋標準單價及面積訂定基準,但考量此標準恐過於複雜,擬改以各縣市轄內符合要件的房屋依現值由高至低排序的第百分之一戶的次一戶現值為基準,即各縣市單一自住房屋99%適用優惠稅率,但後續會再核算排除1%及0.5%現值,回報財政部後再做最後決定。
另外,「囤房稅2.0」將於今年7月起上路,明年5月正式開徵,由於房屋稅為地方稅,各地方政府須配合修正並公布「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為避免地方政府修法不及,今日會中也決議,各縣市最遲應於2025年2月底前修正並公布「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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