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經濟部能源局今(30日)公布離岸風電第三階段第1期簽約情況,5座風場表達「願意簽約」,另外2座確定放棄,但開發商都向能源局表達因財務規劃、履約保證金繳納等需要時間,能源局確定視個案協助,最多給2個月為限,寬限到8月底,同時也將展開第2期選商規則制定。
能源局去年底選定渢妙、海鼎二、加能、海盛、環洋、海峽、達天等6組開發商、7座離岸風場獲配第三階段第一期開發資格,不過因行政契約未完成,直到今年2月中下旬才敲定,能源局原訂5月底須簽約,業者反應後延至今截止。
不過能源局今傍晚正式公布,僅5座風場表達簽約意願,另外2風場確定放棄。能源局組長陳崇憲表示,5家均有送件,但初步來看,資料都不完備,全都要再補件;目前已經正式宣布的業者有,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所投資開發的渢妙風場、與風睿能源(SRE)海盛風場。
至於另外2座風場放棄原因,據能源局了解為分配場域規模較小,認為不符經濟效益,又因財務規劃、專注現有案場為首要任務等商業考量,因此放棄第1期簽約。
對2座風場放棄的容量,陳崇憲表示,預計會併入第二期開發,他也說明,3-1雖尚未正式簽約,但能源局認為算是正式抵定,後續就會展開第二期(3-2)選商討論,規劃今年第3季公布遊戲規則後,業者需要6個月準備期,明年第1、2季選商。至於浮動式風機示範計畫,也確實會因此遞延,最快會是明年第3季對外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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