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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傳前董座侯尊中逆轉勝 富驛:誤導大眾 公司已無經營權之爭

2022/09/20 19:06

富驛指出,目前已無經營權之爭。(截取官網)

〔記者王憶紅/台北報導〕針對市場傳出富驛酒店經營權官司、前董座侯尊中逆轉勝一事,富驛酒店今日發出重訊指出,今日高等法院更一審,只是確定侯尊中在106年3月28日到9月15日、第3屆董事會是董事長,並非是目前、第6屆董事會的董事長,目前富驛是完全沒有經營權之爭。

富驛說,更審判決對於富驛目前之財務、業務及經營權,均無重大影響,而目前尚未收到判決書,待收受更審判決書後,將與律師研議依法提起上訴事宜。

富驛表示,第3屆董事長侯尊中於106年3月28日召集第3屆第13次董事會,會議中經董事會決議改選並解任侯尊中之董事長職務,並經106年3月29日董事會決議改派並解任侯尊中之總經理職務。侯尊中對此不服,並對富驛提起訴訟,經一審臺北地方法院、二審高等法院107年民事判決,均駁回侯尊中之訴,並確認董事長改選、總經理改派及相關董事會決議,均為合法有效。

富驛表示,侯尊中上訴至最高法院後發回更審,今日經高等法院更審判決,其主文第一項為:「侯尊中追加之訴駁回」;第三項為:「確認侯尊中與開曼群島商富驛酒店集團有限公司間自民國106年3月28日起至民國106年9月15日止之董事長及總經理委任關係存在」;第六項為:「侯尊中其餘上訴駁回」。

富驛說,根據主文第三項,可知更審判決確認侯尊中之董事長及總經理委任關係存在之期間,僅限於106年3月28日至106年9月15日,故對於106年9月15日起迄今的經營權法律關係,並無影響,且106年9月15日召開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為第4屆董監事,此時包含侯尊中在內之本公司第3屆董監事,均當然解任職務。又,該次股東臨時會,亦經最高法院於111年確認該106年9月15日股東臨時會決議合法有效,全案定讞,因此富驛至此已無任何經營權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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