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麗娟/高雄報導〕國內疫情升溫,越來越多民眾遇到確診,或是需要隔離、小孩停課需請防疫照顧假等情形,高雄市今(29日)在防疫記者會中,由勞工局長周登春直接以圖表讓民眾了解相關疫情的給薪問題。
周登春指出,勞工因受疫情無法上班,相關給薪、請假問題有以下5大類:
第1,家裡有配合防疫需要照顧幼童、學童,可請無薪的防疫照顧假或家庭照顧假,或是有薪的特休假。
第2,勞工自主健康管理,若身體有非武漢肺炎的其他健康狀況,可請全特休假,或半薪的普通傷病假,自主隔離可請全薪特休假或無薪事假,若雇主要求勞工在家隔離,則應照給薪資,勞工不必補服勞務。
第3,勞工檢疫或隔離,因執行職務引起的檢疫隔離假為全薪,因個人因素的檢疫隔離假為無薪,或請有薪特休假。
第4,勞工確診需隔離治療,若職業上原因屬於職災請公傷假,原領工資補償,若個人因素確診,可請全薪特休假、半薪普通傷病假或無薪事假。
第5,施打疫苗無論一二三劑有疫苗後不良反應,自接種日後至隔天24時止,申請無薪疫苗接種假。
周登春呼籲,勞工在防疫期間權益若有疑義,可與勞工局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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