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今(23)日提醒,聘僱移工的雇主可申請約定金融機構帳戶自動扣繳就業安定費,避免因為逾期未繳納而被加徵滯納金。已約定自動扣繳的雇主,勞動部會在成功扣款後寄發繳納證明給雇主。
勞動部說明,雇主申請約定金融機構帳戶自動扣款就業安定費有2種方式,用一般金融機構帳戶申請自動扣繳,可到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線上申辦;用郵局帳戶申請自動扣繳,雇主可攜帶必備文件就近到郵局臨櫃申請。
勞動部指出,雇主繳納就業安定費有多元繳費管道,除約定自動扣繳外;可持繳款單臨櫃繳納(可到4大超商、美廉社、全國農漁會信用部、郵局或台新銀行),或利用行動支付(台灣Pay、Line Pay Money、嗶嗶繳),或採ATM轉帳、全國繳費網線上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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