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勞動部今(8)日宣布,由於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警戒第3級衝擊各行各業勞工生計,於是推出「受僱勞工生活補貼計畫」,就業保險投保薪資在2.4萬元到3.48萬元間在職勞工,其薪資減少達2成者,將發放生活補貼1萬元。
勞動部釋出可請領資格條件為:今(2021)年4月30日已參加就業保險,且月投保薪資在2.4萬元以上、3.48萬元以下,其5月或6月全月薪資較4月份受僱於同一雇主薪資減少達20%以上,且減少薪資月份當月的月底仍在職者,將發放1次性紓困金1萬元。
勞動部強調,疫情發生以來,提供了不同紓困措施給不同對象,經過滾動式檢討,仍有部分勞工受到疫情影響,卻未直接獲得紓困,例如:協議減薪的上班族、浮動獎金減少的勞工等,因此推出「受僱勞工生活補貼計畫」。
「受僱勞工生活補貼計畫」受理申請時間為7月12日到8月31日止,可到受僱勞工生活補貼計畫專站上網登錄帳戶相關資料;或可採人工紙本申請。「今年4月30日同時在職業工會或漁會加保勞工保險者」、「正在留職停薪但依法令規定得以繼續參加就保者」等兩類對象不能請領該筆紓困金。
如何舉證薪資減少?獲得「安心就業計畫」補助的減班休息(俗稱:無薪假)勞工是否可再請領該筆紓困金?等相關問題,勞動部稍晚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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