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櫻花限制經銷商轉售櫻花牌產品價格,公平會開罰120萬元罰鍰。(圖擷取自台灣櫻花官網)
〔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公平會今天宣布,台灣櫻花限制經銷商轉售櫻花牌產品價格,若價格賣太低,就不讓他賣,公平會認定此舉將削弱經銷通路間的價格競爭,違反公平法第19條規定,今天宣布處櫻花公司120萬元罰鍰,並要求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台灣櫻花過去曾因類似案件遭罰,是否有再犯問題?公平會指出,櫻花公司幾年前確實曾因類似案件遭罰,不過因公平法曾大修過,此次挨罰與上次被罰適用的法令不同,因此沒有再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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