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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氣安全天數入法 2027年翻倍達14天

2019/01/13 08:05

圖為中油日前向澳洲採購液化天然氣,首批天然氣載運抵台畫面。(中油提供)

天然氣事業法修法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配合未來天然氣發電占比過半,經濟部能源局著手修改「天然氣事業法」,日前正式公告天然氣儲槽容量與安全存量天數雙雙拉高,二○二七年安全存量天數將翻倍達十四天,受影響最大的就是中油。

中油曾爭取不入法 盼設免責條款

據了解,中油主管曾向能源局請命,希望安全存量天數不要入法,但經過一年多的討論,能源局去年八月底正式公告,今年起至二○二一年安全存量天數要維持七天,儲槽容積則為十五天;到二○二七年採漸進式提升,安全存量天數要到十四天、儲槽容積為二十四天。

中油發言人方振仁指出,目前評估前兩階段達標不會有問題,但二○二五年起安全存量要達十一天、儲槽容積二十天,涉及第三接收站進度。他說,興建接收站或儲槽等硬體設施的時程,很多時候必須顧及民意,時程就會遞延,盼不可歸責因素要有免責條款。

中油永安廠將擴建3座大型儲槽

中油評估,新法實施後,若配合安全存量天數十四天的標準,預估有十四座十六萬公秉的儲槽無法使用;中油已加緊趕工,包括永安廠今年將擴建三座各二十萬公秉大型儲槽,第三接收站除原有兩座十六萬公秉儲槽外,也會持續爭取另外兩座通過環評,台中廠也有擴增計畫。

根據「天然氣事業法」規定,安全存量天數未達標,等同未能維持供氣穩定,可開罰五十萬至二百五十萬元,且可按次處罰。對於會不會有免責條款,能源局官員表示,若按國際規定,戰爭、罷工都算;若是施工進度延宕,則不在免責範圍。

能源局官員也表示,三接環評已經解決,經濟部也列管追蹤進度,評估到二○二五年天然氣年需求量攀升至二三五四萬噸。

官員強調,天然氣需求量擴大,不僅中油、台電有接收站,民間也有可能參與,因此遊戲規則一定要訂清楚,讓所有業者遵守。台電則表示,新設接收站的難度不會像中油這麼大,儲槽容量設計會配合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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