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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 大戶耗水費 最快年底開徵

2016/04/21 06:00

▲用水大戶擬徵收「耗水費」,勢必衝擊洗車業等。 (資料照,記者洪臣宏攝)

〔記者林筑涵/台北報導〕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初審通過「水利法」修正草案,擬對用水大戶徵收「耗水費」,最快年底前開徵。但同時也有免徵及減徵機制,用戶執行節水措施,最高可減徵六十%;而未來水價若納入乾旱災害成本,有重複收費疑慮,因此可減免水資源補償費。

未來若納旱災成本可減免補償費

立院經委會昨審查「水利法」修正草案,以民進黨立委蔡培慧提案版本通過初審,該方案將針對用水大戶開徵耗水費,採三個級距開徵,每月一千度至三千度附徵十%;三千度至六千度附徵二十%;六千度以上附徵三十%。不過,落實節水的用戶,經主管機關認定後,最高可減徵六十%耗水費。

事實上,經委會上會期即討論耗水費,但遭時任國民黨立委翁重鈞以乾旱已過為由擋下。

經濟部水利署認為,耗水費基於用水正義,針對用水大戶規劃,有助於推動節約用水。待修正草案三讀通過後,相關子法半年內可出爐,最快年底前上路,將視經濟及產業情況決定開徵時間點;估計每年可節約自來水四千一百萬噸,若加計使用地下水等其他水源者,每年節水量可達九千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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