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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能業者指出,去年全國GDP約十六.七兆元,農、林、漁、牧業產值僅占一.八四%,而建造一個發電量達四百億度的太陽能發電廠需四.三公頃土地,占台灣總面積一.一九%;若太陽能發電系統建置在不適宜耕種的地區(如地層下陷、含鹽成分高)或部分廢耕或休耕地,可有效提升土地使用率。
台灣西門子總裁艾偉則建議,台灣具全球獨特性的離岸風力發電,再加速更新傳統火力電廠為天然氣發電,可從體質上強化能源的永續發展。
上緯兼海洋風力發電公司董事長蔡朝陽指出,綠能是國家重大建設之一,應由國發基金進行融資擔保,否則,中小企業根本無法承擔高達數百億元的資金。
(記者張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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