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定傳、黃欣柏/新北報導〕台塑集團總管理處採購人員陳振偉勾結日新貿易、龍德等公司負責人王蕙蘭與陳帝君,拉高報價後,以縮短詢價日等方式得標,賺取價差,陳5年收回扣上千萬元。新北地院昨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年8個月,另依背信罪,判王蕙蘭與陳帝君2年與3年6個月徒刑。
檢調調查,陳男從98年起擔任採購主辦,而台塑集團招標案多設網站讓廠商自行詢價、報價,按內規應公告28天。
判決書指出,99年至103年間,陳振偉與離職後成立龍德公司的前手陳帝君及王蕙蘭勾結,陳要求兩人拉高報價「灌水」,並縮短詢價日數,最短竟只公告1天,有意投標廠商來不及參與,網站因詢價截止關閉,只能透過電子郵件報價,陳竟故意刪除不看,以致王蕙蘭與陳帝君兩人的公司輕鬆得標。陳不法獲利至少千萬,台塑因此增加採購與支出成本近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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