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債務協商平台自去年底成立以來,根據金管會統計,協商成功件數已多達17.8萬件,且有近九成的民眾陸續繳款,不過卻有部份銀行,針對名下有房產的卡債族,在完成協商、簽約,甚至逐期繳款後,著手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卡債族發現房子被貼了封條,四處哭訴卻求助無門。
連卡債族「保證人」也遭殃
早在今年2、3月間,即有部分卡債族出面泣訴,因為還不出卡債,導致名下不動產遭銀行聲請假扣押,當時銀行業者即建議,還不出卡債的卡債族,應盡速申請債務協商,因為一旦進入債務協商程序,債權銀行的各項催收動作就得全數停止,包括對民眾名下的不動產聲請假扣押等確保債權的動作,也都要停止。
不過,隨著債務協商如火如荼的進行,多數銀行均已停止「確保債權」的動作,但卡債族控訴銀行不當聲請假扣押的聲浪卻沒有停止,根據銀行公會的統計,過去幾個月來,平均每日接到二至三件投訴案,都是卡債族驚覺不動產遭銀行假扣押,其中甚至出現卡債族的保證人,其名下不動產遭假扣押的案例。
據了解,這些名下不動產遭假扣押的卡債族,多是已通過債務協商、完成簽約,而且開始繳款,且有些已繳款二至三期,民眾才接到法院的查封通知,立即措手不及。
銀行業者私下指出,根據法令,只要民眾未履行與銀行間的債務,銀行為了確保債權、防止債務人脫產,就可向法院聲請假扣押查封債務人財產,不動產一旦遭到假扣押,就不能移轉、設定抵押,但仍可持續使用;不過銀行聲請假扣押的代價也不小,必須提出債權金額三分之一作擔保金。
但問題是,民眾既已完成債務協商,就算與銀行間達成和解,未來僅需依照新契約償還債務,因此並非不履行債務,銀行向法院聲請假扣押時,多僅提及債務人在該行未償還的債務,卻隱匿債務人已參加「債務協商」的現實,讓這些銀行聲請假扣押的動作,即使合法,卻似乎不太站得住腳。
正常繳款 即無須擔心遭拍賣
〔記者李靚慧、梁世煌/台北報導〕針對卡債族指控,銀行在卡債族通過債務協商並且開始繳款後,卻轉頭假扣押卡債族的不動產,銀行各有一套說辭。
花蓮企銀指出,會遭查封不動產的卡債族,都是在債務協商前已經有不正常還款紀錄,銀行為了確保債權才動作,未來只要該債務人正常繳款達半年以上,待該案轉成正常件後,銀行自會主動撤銷假扣押。
華南銀行則表示,卡債族遭假扣押不動產者,都是因為該卡債族在該行另有辦理房貸,且房貸還款也已逾期,銀行在處理房貸債務的同時,將雙卡債務併同聲請假扣押,雖然該債務人已通過債務協商,由於無法確定未來是否會持續按時還款,因此除非債務人還清債務,否則銀行不會主動撤銷假扣押。
聯邦銀行理財貸款部經理湯碧秋表示,假扣押屬於銀行債權保存動作,持卡人在銀行假扣押期間,仍可正常使用其名下不動產,只要持卡人按約正常繳款,並不須擔心不動產遭到銀行拍賣處分。
湯碧秋表示,雖然債務協商機制禁止銀行對正在進行債務協商、或完成債務協商的持卡人進行卡債催收,但是所謂的債權保全動作並不在禁止之列,因此依照正常程序,對於債務人,銀行方面均會透過法律程序進行假扣押,以防止持卡人在完成債務協商後變賣不動產脫產,以達到確保債權的目的。
湯碧秋強調,只要持卡人按照協商內容依約繳款,即使其名下不動產被假扣押,仍可正常使用或出租,日常生活絕不會受到影響,銀行也不會輕易拍賣處分這些被假扣押的不動產,同時在債務清償後隨即解除假扣押,因此持卡人其實不須反應過度。
非處分債權 金管會:並無不當
〔記者梁世煌/台北報導〕針對信用卡持卡人完成卡債債務協商後,其名下不動產仍遭銀行假扣押一事,金管會官員表示,保全債權是銀行處理債務過程中的必要動作,且保全債權並不等於處分債權,對於債務人的財產並無影響,因此銀行此一動作並無不當。
金管會指出,當初銀行公會在與銀行業者討論卡債債務協商機制內容時,就曾有銀行主管提出關於債權保全在該機制的法源依據,最後得到的結論是,債權保全為銀行確保債權不受侵害的必要程序,因此不在禁止催收的範圍內,亦即即使持卡人完成債務協商,銀行仍可對其名下不動產進行假扣押。
金管會表示,儘管主管機關對於銀行卡債催收的行為有諸多規範,但目前均採負面表列的作法,上述的不動產假扣押動作並不在禁止催收的範圍內,只要持卡人正常繳款,在債務清償後銀行就會對其假扣押進行塗銷,持卡人的財產並不會因此而有所損害。
收到裁定書10天內提抗告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如果你是已通過債務協商的卡債族,在每月按期繳款的同時,名下的不動產卻遭銀行假扣押,你該怎麼辦?法律專家提醒,民眾務必把握裁定送達後十天內,提出抗告的時機,備妥「債務協商合約」、每月的「繳款證明」,證明自己並非處於未履行債務的狀態。
究竟卡債族完成債務協商後,銀行是否可以繼續進行債權確保的程序?目前仍處於灰色地帶,不過如果仍有銀行堅持進行假扣押,民眾也並非得完全處於挨打的局面。
法律專家指出,根據「非訟事件法」第42條的規定,裁定送達後,若要提出抗告,務必把握收到裁定書後的十天內提出,不過對於因為積欠銀行債務,導致不動產被假扣押者,由於欠款事實確定,提出抗告通常都只是白費力氣。
不過銀行公會指出,如果卡債族已通過債務協商,而且開始按期繳款,當名下不動產被假扣押後,建議應在十天內,備妥與銀行簽定的債務協商合約書、每期的繳款單據,試著向法院提出抗告。
如果已經過了抗告期,又該怎麼辦?銀行公會無奈的表示,如此只能提出訴訟、控告銀行,要求銀行向法院撤銷假扣押。
但法律專家提醒,要撤銷假扣押,把錢還清最快,如果沒有能力償還所有債務,與銀行表達誠意協調,也是另一個方法。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