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人壽前董座鄧文聰被控掏空一二○億元案,鄧不服收押,提抗告,高等法院更二審認為,司法院發布行政命令並非法律,是否合議應由法官視案情決定。(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幸福人壽前董座鄧文聰被控掏空一二○億元案,鄧不服收押,提抗告指「北院法官獨任的組織不合法」,高等法院更二審認為,司法院發布行政命令並非法律,是否合議應由法官視案情決定;且鄧刻意掩飾另有多明尼加護照一事,並有湮滅事證行為,認定他涉重罪並有逃亡、勾串之虞,昨駁回抗告,將他收押禁見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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