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同業或私募基金 出手機率較高

2015/01/27 06:00

〔記者王憶紅/台北報導〕頂新集團再度傳出將出售台灣之星。業界認為,電信市場競爭激烈,進入門檻高,潛在買家應以中華電信、遠傳電信等同業,或是財力雄厚的私募基金,出手機率較高;另台灣之星若能包裹台灣之光一起賣,相較於單獨銷售,賣相會更好、也較好拉高價格,但每種組合都有要克服的關鍵,變數不小。

若包裹「台灣之光」賣相更佳

業界分析,雖然台灣之星包裹中嘉案的台灣之光一起賣,價格會比較好,但卻拉高金額門檻(頂新、中嘉雙方交易議定價格為七二五億元),且卡在廣電三法的黨政軍問題(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黨政軍投資的公司不能持有有線電視),恐鮮少上市櫃公司有資格,這也是當初遠傳、鴻海未能與中嘉聯姻的主因之一。因此這些有高度興趣的買家除非透過私募基金,才可能「光星」包裹買下。

另就目前三大電信在數位匯流布局,中華電擁有MOD、台灣大持有凱擘,相形之下,遠傳、鴻海的新亞太對中嘉,就相對有急迫性。

也因為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案立法院尚未修正通過,因此台灣之星也不排除先行處理。台灣之星擁有的4G是900MHz,小於1GHz的700Mhz、900MHz都是屬於低頻訊號,具有無線波長長、穿透能力強的優點,基地台的架設數量可以較少,且室內收訊比較好,目前政府釋出頻譜以高頻居多,台灣之星的900MHz就更顯得「物稀為貴」。

目前4G業者在1G以下的頻段中,亞太加上國碁有25M,台灣大有20M,而中華電、遠傳各僅有10M,要與台灣大、新亞太競爭,因此台灣之星10M的900MHz,市場研判中華電信及遠傳興趣最濃。

頂新集團雖然持有台灣之星股權五十二%,但根據規定,其他電信買家要繼續買未來政府釋出的頻譜,持有其他4G電信業者的股權不得超過十五%,因此要入股台灣之星的電信業者,得規畫其他合資、換股等方式,才能取得頂新釋出的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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