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巨量鎖漲停有罪! 地院判決震撼市場

2015/01/07 06:00

市場常見專業投資人利用鎖漲停手法,去吸引買單並達到出貨目的,台北地院日前對此惡意炒股方式判決有罪,未來恐成相關案例範例。圖中人物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

〔記者陳永吉/台北報導〕小心惡意炒股,誘使不知情投資人追價導致損失,不但犯罪所得沒收,還可能吃上官司!

善意投資人可求償各公司股票

2年內炒作30檔個股

投保中心上週受理一個股票操縱案的投資人委任求償,這個案子特別的是,一對夫妻在2年內用9個帳戶炒作30檔個股,其實他們的手法相當常見,就是開盤鎖漲停價炒作小型股,然後再出場,一共獲利627萬元,如今被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有罪,未來恐將成為相關案例的範例。

夫妻炒股遭判刑

投保中心表示,這是有史以來第一個因為這樣的股票操縱案而被判決有罪的,過去未曾見過,據傳是有公司去檢舉,後續的效應值得觀察。由於市場上有非常多專業投資人,是用鎖漲停手法,去吸引買單並達到出貨目的,台北地院此判決已引發極大震撼。

根據判決書的內容指出,被告為一對夫妻,先生2002年在結束土木結構技師事務所工作後,開始以買賣股票為業,太太平日則以照顧家庭為業。不過先生早期買股票是採取逢低承接的方式,但卻因此誤觸不少地雷股,留存了許多下市、下櫃的公司股票,根據他的自白,「我以前是這樣子待宰的羔羊,今後我專門追強勢股,我不再做待宰羔羊。」

後來這位先生開始接觸大量股票書籍,據他指出,他說是誤信「新股市絕學 反向思考法」、「新股市絕學 主力在說話」及SMART智富月刊等書籍內容,才改追進強勢股藉以獲利。至於被告太太則是偶爾協助先生記錄開盤後各檔股票委託買賣的價量變化,並協助於盤中取消委託單或存提款,根據她的自白,她說都是幫先生做這些非常微小的工作。

簡單說被告的手法就是先選小型的強勢股,這些個股平時成交張數僅數百張,但是被告卻用數千張,有時更高達個股資本額的60%至70%左右的漲停價格買進,製造出該檔股票交易活絡的假象,讓投資人紛紛追單買進,然後開盤後就馬上取消未成交的委託餘量,並同時補上之前取消的漲停委託買單量,讓漲停買單不至於減少,但原本自己未成交的買單已排在投資人之後,就這樣在買進數日後再分別賣出獲利。

獲利627萬元全沒收

據台北地院的判決,這對夫妻分別因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1款之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及1年2個月,緩刑2年,但須提供公益義務勞務60小時及40小時,並沒收不法所得627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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