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羅福助炒股案 外圍被判重刑

2014/08/12 0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前立委羅福助吉祥全球炒股案,昨天宣判,電視股市名嘴鄭光育、方翔立、余世欽,被依操縱股價罪各判刑14年、5年、4年,中華財經台負責人楊繼昌獲判無罪,都可上訴。羅福助因潛逃海外通緝中,將待歸案再行審理判決。

其餘被告,中實戶翁秋南、黃錦章各判13年、5年;協助羅福助侵占公司資金的吉祥全球董事長謝漢金、富晟投資負責人吳一衛,依財報不實等罪各判6年、4年。

違法經營丙種墊款的金主曾潔慧被判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併科罰金100萬元;擔任證券營業員的羅福助外甥女李籃雪紅,和中實戶辛美娟,獲判無罪。判決指出,鄭光育、余世欽、方翔立3名證券分析師,組成策略聯盟,明知「吉祥全球」、「佳必琪」兩家公司體質不良、業績欠佳,竟自行低價買進這兩檔股票,再運用電視媒體的宣傳力量,利用投資人投資專業不足及對投顧老師的信賴,煽動股迷、散戶投資人進場追高跟進,分階段拉抬股價,3人和其金主再趁機拋單,出貨倒給散戶。

合議庭認定,全案由鄭光育、翁秋南策劃主導炒股,方翔立、余世欽聽從指示在節目中大肆散布利多流言,煽動會員搶進,審理期間面對監聽譯文等鐵證,仍堅決不承認犯罪,還狡辯是專業投資、討論分享,因此從重量刑。

羅福助在此案被檢方具體求刑12年,併科罰金6億元,特偵組當初偵查時曾拘提羅福助,羅否認炒股,並說不認識股市名嘴,訊後200萬元交保。羅有多件官司纏身,前年三月「桂宏」炒股案被判刑4年定讞,發監前潛逃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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