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冠誠/台北報導〕有民眾反映,消費時除取得電子發票證明聯外,也會有交易明細的資料,但要退換貨時,店家會要求攜帶交易明細,對此,財政部賦稅署表示,只要持該發票證明聯即可辦理退換貨,且兌獎時,也不用檢附交易明細資料。
賦稅署呼籲,民眾多利用載具替代索取紙本電子發票證明聯,除了響應節能減紙愛護地球,每期還有3000組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項、每組獎額2000元的中獎機會。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