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附卡申請 應告知清償責任

2005/02/25 06:00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持有信用卡附卡,或有意申請附卡的民眾,必須注意了,由於附卡持卡人對正卡持卡人的帳務,負有連帶清償的責任,為避免日後出現追償爭議,銀行公會昨日決議,銀行須在民眾申請附卡時,在申請書上明確告知「連帶清償責任」,並且在未來正卡持卡人申請提高額度時,設法通知附卡持卡人。

銀行公會指出,鑑於信用卡附卡的申請使用,過去常引發爭議,因此目前已限定附卡申請人的身分,必須是正卡持卡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配偶的父母等,也就是持卡人不可為男(女)朋友申請附卡。但即使是血親或姻親關係,如果正卡持卡人無力償還債務時,附卡持卡人須負連帶清償責任,為讓附卡持卡人明確了解必須負擔的責任,銀行除了在附卡填寫申請書時就明確告知,未來在用卡過程中,如果正卡信用額度提高,也應該讓附卡持卡人明確了解信用額度調整狀況。

依銀行公會理事會昨日的決議,未來信用卡申請書上,在附卡人簽名欄或聲請事項欄中,必須明確告知附卡持卡人,「應負連帶清償責任」,發卡機構最遲在3個月後開始實施。至於正附卡持卡人在正式啟用信用卡後,如有調高信用額度的需要,無論是正卡持卡人以書面申請調高額度獲准,或透過「網路認證」、「自動提款機」、「自動貸款機」等獲准提高額度,銀行都要設法通知附卡持卡人,如果附卡持卡人提出異議,銀行可立即終止附卡契約。

但因為部份銀行認為,在銀行提高額度時,必須由附卡持卡人同意,執行上有其困難,銀行公會認為,如果銀行在實務上,無法取得附卡持卡人的同意,可選擇明確規劃附卡持卡人連帶清償責任的上限,例如以首次核發信用卡時的額度,或附卡總簽帳金額孰高者,明確告知附卡持卡人的連帶清償責任,以保障附卡人權益。

雖然上述決議保障附卡人的權益,但銀行業者也提醒,由於現在申請信用卡很容易,為減少未來帳款爭議,建議怕麻煩的民眾,盡量減少申辦附卡,如果已辦附卡,當發現正卡持卡人信用狀況有異,應立即向銀行申請終止契約,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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