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投保協議未生效 第三地仲裁無影

2012/12/02 06:00

預計明年一月自動生效

〔記者林毅璋、羅添斌/台北報導〕今年八月九日舉辦的第八次江陳會簽署「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至今,卻遲未生效。原來,馬政府遲至十月初才將投保協議送立法院備查,在院會一讀時,民進黨黨團、台聯黨團提議改交內政、財政、經濟三委員會聯席審查,但至今未有任何動作,由於對外協議只要送立院九十天,縱使沒處理也自動生效,因此,明年一月中兩岸投保協議即自動生效。

陸委會官員昨表示,兩岸兩會簽署投保協議後,行政院已在今年八月十六日的院會中通過,並立即送立法院備查,立法院也已交付委員會審查中。官員表示,基於尊重立法院職權,協議要在委員會審查後,兩岸兩會才會進入換文程序,使協議正式生效,也希望立法院能儘速處理,維護台商權益。

馬政府原本誇稱投保協議生效後,「P2P」(企業對企業)的爭議可選擇包括台灣的第三地進行仲裁,不像以往僅能選擇中國當地仲裁機關,公平性備受質疑。但這些好處卻因我政府行政、立法部門間的效能低落而無法落實,也沒人願意去監督協議內容是否妥適,台商僅能搖頭興嘆。

經濟部︰雙方已進行溝通

對此,經濟部官員表示,雖然投保協議尚未落實,「P2P」部分也無法尋求第三地仲裁機構,但雙方已開始進行溝通,經濟部與對岸商務部間也有暢通管道。

陸委會官員也表示,現在猶如「鴨子划水」,已和對岸的民間仲裁機構進行聯繫,雙方先把行政流程等配套措施準備好,等到協議內容正式生效即可開始處理,不會浪費時間。

官員也透露,投保協議簽署至今,已收到二十三件台商申訴案件,包括「P2P」與「P2G」(企業對政府)都有。

經濟部官員則指出,受害台商除可循原本兩岸兩會的管道進行申訴,經濟部投資業務處的台商服務中心也有律師與專家可協助分析案情並提供專業建議。

官員說,即使對方是國營企業,但合約內容究竟是屬於「P2P」還是「P2G」的關係,得進一步審視、評估後,才能提供具體可行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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