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毅璋/台北報導〕為嚇阻中國惡意挖角,衝擊我國產業競爭力及創新研發成果,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已排定下週三審查營業秘密法修正草案,重點將是增訂刑事責任。
根據行政院版本的草案內容,對侵害營業秘密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五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金;對意圖洩密到國外者,更增訂「域外加重條款」,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修正草案也增訂「窩裡反條款」,明定侵害營業秘密刑事責任為告訴乃論罪,洩密員工只要供出其他人的犯罪事實,可換取免刑或較低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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