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為全聯福利中心商標)
〔記者施曉光、楊雅民/台北報導〕取得標章註冊十年,代表農業合作社、儲蓄互助社、消費合作社等各類合作社場的內政部「合作標章」,最近被民進黨立委陳歐珀發現,與知名連鎖超市「全聯福利中心」的商標相似度達九成,昨質詢時以此「抽考」主管合作事務的內政部長李鴻源,結果李鴻源也認錯!

內政部合作標章與全聯福利中心商標相似度極高。(此為內政部合作標章)
陳歐珀說,以此隨機調查十位民眾,當中也有八個人把「合作標章」當成「全聯福利中心」。他質疑,內政部的合作業務編了那麼多錢宣導,但只要掛上這個標誌,八成就被誤認為是全聯辦的,等於花人民的納稅錢幫企業打廣告。
李鴻源僅回應,兩種標誌有沒有一樣,在法律上可做界定。全聯福利中心表示,內政部合作標章是服務標章,並非商標,強調全聯的商標是合法註冊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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