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仕欽董座等人涉詐 判賠13.2億

2012/10/04 06:0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仕欽科技負責人曾建璋等公司高層人員涉嫌美化公司財務報表,虛列交易額新台幣63億餘元,藉以向銀行詐取融資,造成投資人權益受損,4324個自然人與4個法人,委託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提出集體訴訟。板橋地院昨判仕欽科技與曾等人須連帶賠償13億2219萬餘元,可上訴。

投資人保護中心提訴指出,95至97年間,時任董事長的曾建璋、會計主管鄭登自、財務主管黃秀英,虛增營業額美化公司財務報告後,向金融機構詐取融資,影響公司95年第一季至97年第一季財務報表,本案一審板橋地院依違反銀行法中的詐欺取財罪,判曾建璋、鄭登自各4年徒刑、黃秀英8年,總經理曾建誠4年6個月,上訴高院後仍在審理中。

投資人保護中心並指出,本案受害人因信賴仕欽公司不實財報,誤信營運狀況良好,買進股票或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等有價證券,導致受有價值下跌的損失,故向曾建璋等21名自然人與法人求償14億餘元。

仕欽公司與曾建璋主張,投保中心引用「詐欺市場理論」推定授權人損害與不實財報間有因果關係,並不可採;曾建誠則指出,他僅是報表上名義上簽章人,未共同參與製作不實財報;黃秀英也否認製作不實財務報表。鄭登自則未出庭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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