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欠稅大戶丁民峰 准搭飛機高鐵

2012/04/05 0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抗稅出名的知名眼科醫師「雷射達人」丁民峰,因欠繳綜合所得稅四千三百多萬元,被行政執行署列入禁奢名單,最近行政執行署為了讓他能奔走北中南三家診所看診賺錢與還錢,特地允許他可以搭高鐵、計程車、飛機等「奢華」交通工具,這是禁奢條款實施以來,罕見的人性化通融處置。

五十七歲的丁民峰在台北、台中、高雄都有診所,去年八月曾因被媒體拍到以名貴轎車代步,違反禁奢令,板橋行政執行處(今年改名為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去年九月一日約談他後,移送板橋地院裁定管收,去年底獲釋。

丁民峰被約談時先交出四百萬元,去年底又還了一千二百萬元,向新北分署提出的五年、六十期還款計畫,今年也開始實施每月須攤還將近五十萬元,經濟壓力頗大,目前還積欠二六二七萬元稅款。

便於南北看診 「禁奢」通融處置

行政執行署原本針對他的禁奢令,明定禁搭計程車、高鐵、航空器等交通工具;丁民峰主動向新北分署的執行官提出,「如果不搭高鐵,我會沒時間賺錢」,強調須以最快時間南北趕場看診、動手術,才能盡快籌錢,繳清欠稅,搭火車、客運太浪費時間,希望能通融他搭高鐵。

行政執行署考量後認為丁民峰說得有理,決撤除這條禁令,允許他搭高鐵等高速交通工具往返三地,行政執行署長張清雲說:「發布禁奢令的目的,並不是為難當事人,是為了幫當事人省錢,才能早日還錢解除禁令。」

不過,除了交通工具獲得特許,丁民峰仍須遵守其他禁令,包括投資期貨、股票、基金、保險基金、公司債、黃金、外匯等投機性金融商品,也禁止進入酒店、夜店、舞廳、KTV、汽車旅館之類的高消費場所,禁止贈與、借貸二千元以上給別人,更禁止賭博行為、投資經營特種營業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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