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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聯立委黃文玲(右二)、林世嘉(右一)昨召開記者會,指出台電公司有近半數員工年薪超過百萬元,且每年都編列4.6個月年終及績效獎金,在國營事業不合理的獎金制度未改善前,堅決反對調漲電價。(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立法院台聯黨團質疑,台電的薪資結構不合理,近半數年薪在百萬元以上,還要編列八十五億元的績效獎金,在解決相關問題前,沒理由漲電價。台電則表示,在台電精簡人事後,平均年資偏高,造成薪資結構不甚合理,但人事費只占總成本的六%,不會拿人事成本當漲價理由。
台聯︰先改善不合理獎金制度
台聯黨團總召許忠信昨召開記者會指出,國人的平均月薪約三萬七千多元,但台電卻有四十六.五%的員工年薪破百萬,這是多少年輕人的夢想!而且,台電還編列四.六個月的年終及績效獎金,讓電力業受僱員工的平均月薪高達九萬四千九百五十五元,何其不公?
許忠信強調,在國營事業改善不合理的獎金制度前,台聯堅決反對油電價調漲,否則一定刪掉國營事業的獎金預算。
台電副總經理林宏遠則解釋,台電員工從八十一年最高峰的三.二萬人,到九十四年精簡了二十%,讓台電的人力出現斷層,現在平均年資高達廿六年,加上有五千位員工是廿四小時輪班,從事危險工作,颱風期間還要擔負搶救任務,致薪資結構確有偏高;但現在新進的技術人力起薪僅二.七萬元,已降低許多。
台電︰人事費只占總成本6%
林宏遠指出,台電在九十二年以前共調降過十二次電價,近年的成本只有因燃料費上漲而攀升,人事費約占總成本的六%,台電不會拿人事費、獎金做為漲價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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