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進口酒查驗 歐商抵制

2006/02/09 06:00

〔記者曾慧雯/台北報導〕財政部今年起實施「進口酒查驗辦法」,將陸續針對進口酒精飲料新增一道檢驗程序,同批進口酒抽驗率不低於5%,也就是說,100瓶進口酒中,就有5瓶要被開封檢查。歐洲商務協會昨日批評此舉無異於逼迫數量較少或是高檔進口酒退出台灣市場,也違反了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承諾事項。

歐洲商務協會表示,財政部「進口酒查驗辦法」中,特別針對每種產品檢驗其是否含有甲醇、二氧化硫及鉛,這些檢驗將適用於所有酒類產品,然而在歐洲卻無這類強制性的檢驗規定,因為在製造商承擔責任下,好的酒類製造程序已經足以保證產品的品質及安全,更何況許多歐洲酒莊都已有上百年的優良歷史,台灣政府實在無須質疑。

高價酒將退出台灣市場

在台灣的新規定下,未來歐洲酒類產品外銷至台灣,將必須接受台灣獨有的檢驗程序,在成本增加的狀況下,將迫使數量較少的進口產品退出市場;此外,由於面臨高價位進口酒一抵達極可能遭到沒收檢驗的風險,4000至8000元等級的高檔葡萄酒也可能會從台灣市場消失。

歐洲商務協會指出,針對甲醇所新設的最高限制規定,將阻礙最優良的傳統水果烈酒進口,而現行二氧化硫的最高限制規定,也將阻礙高達8、9成的甜白酒(包括冰酒)進口。根據歐洲商務協會統計,目前全世界已有70種酒類決定不再進口至台灣,而一向採取「配額制」進口的高檔酒,也極可能將台灣的配額轉移至其他國家,台灣消費者將喪失更多選擇的權利。

歐洲商務協會呼籲財政部與經濟部國貿局應該修正這項新規定,允許來自歐盟等可靠製造地區的酒精飲料持續進口,而不至於遭受不合理的限制與障礙,否則即是違反了加入WTO的承諾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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