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賣電之外 也可賣碳交易抵扣額

2012/01/30 06:00

〔記者林毅璋/台北報導〕若民眾裝設太陽光電系統,不僅能賣電給台電公司,還能當作是未來碳交易時的抵扣額,豈不是一舉數得?經濟部官員表示,國內具體認定方法雖尚未確定,但國際上的確已有以興建再生能源發電設施來取得同等碳權,用以扣抵碳交易信用額度的方式,國內未來應會採個案認定的方式辦理。

這意味著,若對照台電平均每發一度電所排放的二氧化碳量,民眾自建的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每發一度電所取得的碳權,將有機會賣給台電或其他須減碳的產業做為碳交易扣抵之用,獲利加倍。

舉例而言,台電近來以位於高雄永安等四場址的「7.03百萬瓦(MW)級太陽光電廠計畫」,在國際性的東亞暨西太平洋電力產業協會下,完成國內第一個以太陽光電計畫申請國際「自願性碳標準」(VCS)的碳權認證計畫,並通過確認。未來經監測、查證與登錄後,將可取得碳權,進行交易。

台電綜合研究所電力經濟研究室主任洪紹平表示,以台電的發電量而言,這項計畫即使取得碳權,數量也是微不足道,但希望藉此做為示範案例,以供各界參考。

另據了解,台電將於台中市龍井區興建7.5至9MW的太陽光電廠。經濟部官員說明,未來太陽光電是否能做為碳交易的信用抵扣額,以及能抵扣多少比例,將視是否「自願」還是「法律要求」而定。一般而言,若是自願,抵扣條件一定比被動的法律要求來得好。

然而,外界亦擔心太陽光電系統易成孤兒,台電再生能源處處長陳一成則解釋,太陽光電在日常維護及維修上比風力發電簡單許多,相信若民間興起裝設太陽光電的風潮,許多設備的安裝會更為模組化,更簡單,隨之而起將帶動如水電工一樣的太陽光電維護與檢修的服務業,使民眾享受更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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