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赴美置產送簽證 房租收入才是誘因

2011/10/24 06:00

編譯羅倩宜/特稿

美國房市一直拉抬不起來,現在為了吸引外國人投資,美國國會打算立法,提供「置產簽證」,降低外國人在美國置產的門檻。不過前往美國置產,最大的誘因其實不在簽證,而是在租屋收入。

這項立法屬於移民法案的一部分,由民主黨參議員舒默(Schumer)和共和黨參議員李麥克(Mike Lee)共同提案,購置50萬美元以上房地產者,可獲非移民性質的居留簽證。

根據參議院的最新提案內容,凡以現金投資50萬美元以上的住宅,就可申請「置產簽證」,不限定同一住宅,但每屋至少25萬美元。買屋不得享受美國政府的任何補助,但買入後允許出租。獲簽證者可帶配偶及18歲以下子女赴美同住。

不過買屋的外國人一年之中必須住在美國至少半年(可不連續),因為拿到的是置產簽證,不是工作簽證,在美國無法工作,等於要有一定的經濟基礎。

另外,申請人也必須經過身家調查確定有無犯罪紀錄。一旦房屋賣出後,就要離境。

外國人在美國置產,不只撿到房價大跌的便宜,來自美國本地的競價也比較少,因為美國景氣實在太差、失業率居高不下,很多美國人要不是沒工作,就是怕丟飯碗。有房子的美國人,都被目前的房貸套牢,房貸餘額比市價還高,根本無力買新屋。另外,美元走貶也讓外國買家享受匯率優勢。

也因此,在全美房市受創最重的幾個州,包括佛羅里達、加州、亞利桑那等,外國人置產的比例愈來愈高,其中尤以占地利之便的加拿大人最多。以加拿大人莫里森(Harry Morrison)為例,他今年3月在佛州的維洛海灘(Vero Beach)買了一件四房的度假屋,他表示:「美國房價一直跌,匯率也很吸引人。」

不過莫里森認為,置產簽證除了能讓他在美國多停留一些時間之外,他並不覺得有其他好處。

確實,對有錢的外國買家來說,獲得「置產簽證」不是最大誘因,能不能住在美國半年實在無關緊要,房屋能幫忙賺錢才是王道。例如買進後轉手可以賺個幾成、甚至幾倍,但以目前美國房市復甦遙遙無期來看,想要轉手撈一筆,短期內不太可能。

好消息是可以透過出租來賺錢。現在美國人大部分不敢買或買不起房子,也有不少人在金融海嘯中房屋被法拍。有錢的人則在旁觀望,等待房市跌落谷底,「寧租不買」。所以目前美國的租屋市場非常旺,在許多大城市都是供不應求。換句話說,外國買家在美國置產後,就可以當包租公或包租婆,將房屋租出去,每個月就有固定租金收入。

美國租屋市場成長,租金也上升,都是外國置產者的利多。全美房仲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Realtors)估計,今年全美平均租屋空房率將從去年的5%降至4.6%,大都會如紐約市的空房率還更低。空房率下降,房東就有漲價優勢。

美國房市調查網站Hotpads.com指出,去年全美租金平均增加11.6%。很多人在紐約買下高級公寓,2年前的租金一個月還不到3千美元,現在已漲到4千美元。

巴菲特支持

美國參議院這項法案也得到股神巴菲特的支持,認為是拉抬美國房市的好方法。巴菲特在今年8月接受PBS訪問時指出,應該鼓勵「富有的移民者」在美國置產,「如果透過改變移民政策,可以吸引50萬個有錢家庭前來美國,就能很快解決房市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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