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雲端科技大戰 主戰場在音樂

2011/09/13 06:00

編譯羅倩宜/特稿

隨著行動通訊日趨普及,雲端科技市場成為兵家必爭之地,不過專家認為雲端雖有逼近主流之勢,畢竟無法一夕改變使用習慣,主戰場目前還是在於音樂存取。

雲端這個名詞大家已經琅琅上口,雲端技術也逐漸朝主流邁進,其中又以雲端儲存最容易為人理解。不過專家表示,雲端儲存雖然正夯,但是短時間不太可能立即改變一般人日常使用電腦的方式,只是提供存取數位檔案的另一選擇。

研究機構Gartner分析師Ben Pring指出,「雲端儲存的新模式不會一夕就將既有模式消滅,大家一樣會用實體的硬碟來存取資料。」他認為不必太過誇大雲端科技帶來的改變。

目前很多人已在使用雲端儲存,甚至成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例如將照片存在Flickr之類的照片分享網站,或者從Netflix收看線上影片。雲端儲存的影響,一般消費大眾感受最深的應該還是在影音娛樂這一塊,其中尤以音樂的戰場打得最為火熱。

網路書店亞馬遜(Amazon)和搜尋引擎龍頭Google最先推出雲端平台,讓使用者走到哪裡,只要能連上網際網路,就可儲存音樂或聽歌。蘋果雖然稍後才推出相關服務,但早就有iTune打下多年基礎。

Amazon今年3月底推出「雲端音樂播放器」(Cloud Player),正式加入音樂串流服務的戰場。用戶透過電腦及Android手機可以免費上傳並儲存自己的音樂,編輯專屬的播放清單,並隨處上線播放。

Google是在今年5月推出Google Music,每個用戶在雲端可儲存最多2萬首歌曲。上傳之後,不論走到哪裡,只要透過個人電腦、Android平板電腦或手機就能收聽音樂。不過因為與蘋果對戰,初期並不允許透過蘋果的iPad裝置來使用這項服務。

蘋果公司(Apple)也在今年6月的全球開發者大會(Worldwide Developers Conference)中由賈伯斯(Steve Jobs)親自發表雲端音樂服務iCloud。挾著iTune經營線上音樂所培養出的忠貞客群,進一步攻佔雲端市場。

比較三大系統,iCloud的功能目前仍略勝一籌,在iTune購買的音樂可免費存於雲端,用戶每年付24.99美元的費用就能將任何裝置內的音樂自動同步至iCloud。此外存取不僅限於音樂,舉凡照片、文件、通訊錄、行事曆都可以。Google Music還在試用的Beta版,暫不收費,音樂以外的儲存功能也有待開發;Amazon的雲端音樂播放器主要針對美國市場,美國地區用戶可享20G免費容量,在Amazon網站買的音樂皆可上傳;非美國用戶使用20G容量每年需付20美元,最高容量為1000G,年費1000美元。

另一個更重要的問題是版權。蘋果早在iTune時期就與許多唱片公司簽下版權合約,稍晚進入市場的Google和Amazon阻力較大。唱片公司認為Amazon雲端播放器的做法是在線上串流音樂,但這部分並未取得授權,只有權販售數位音樂檔。但Amazon主張雲端音樂播放器是提供線上儲存服務,與串流無關。

Google為了避免這種困擾,宣示如果用戶在雲端儲存了非法盜版音樂,將予移除。不過唱片公司對於Amazon和Google的作法似乎都不太贊同,原因是深怕這兩個網站會成為盜版音樂存取的大本營。

中年人需花功夫教育

目前各家大廠戰得火熱,而使用雲端音樂儲存服務的族群仍以年輕人為主,尤其是20幾歲的族群。在他們的成長過程中,網際網路早已成為主要的影音娛樂來源,因此毫不遲疑地擁抱雲端。但中年以上的消費者習慣要有實體影音設備握在手中,也會擔心雲端儲存的安全性,廠家可能要費一番功夫來進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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