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待記名傷害保險 旅遊業投保新趨勢

2011/02/17 06:00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今年春節期間,各個遊樂場遊客人數均創新高,產險業者提醒,依照現行法令規定,旅遊業者除了公共意外責任險,由於假日人潮眾多,建議可以增加傷害保險提高保障,而業者為遊客投保「待記名傷害保險」,也是另一種趨勢。

國泰產險指出,旅遊業者依法所需投保的部份,通常會以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涵蓋,但對於遊客數量較難掌控的觀光業者來說,若在假日人數較多、風險較高時發生意外,總賠償金額可能會較高,但可透過加保傷害保險來擴大保障。

以2003年阿里山重大公共安全意外為例,阿里山小火車滿載遊客,突然四節車廂出軌、撞上山壁,造成17死、187傷的慘劇,如果業者僅依法投保最低金額的責任保險,保險賠償金額將由17名死者與187名傷者均分僅1,000萬的保險金,明顯無法滿足死者與傷者的賠償需求。

但如果業者另外為遊客投保「待記名傷害保險」,每位死亡與傷者將不受每一事故最高的給付限制。保險業者指出,依據現行實務,由於求償意識高漲,一般每人死亡賠付金額約為450萬,如旅遊業者於法令規範外,又投保「待記名傷害保險」每人400萬的保障,事故發生時即可降低業者的負擔並提高受害人的保障。

一般傷害保險均為記名保險,也就是保險單上載明被保險人姓名,當意外事故發生時,即依保單上所記載的被保險人給付理賠;至於所謂的「待記名」傷害保險,則是保單上不需載明被保險人姓名,待保險事故發生時,經保險公司調查、了解實際狀況後,才決定給付對象,對於遊客對象無法掌控的觀光業者來說,投保此商品將可望成為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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